什么是执行共管公寓(Executive Condominium 简称 EC)?
执行共管公寓 是介于私人公寓和政府租屋的一种物业。 由私人开发商建造,和市场上的其他公寓没什么太大的差别, 一样有保安, 泳池, 健身,网球场等等设施。
那么主要的差别在哪儿呢? 为何每次推出新执行共管公寓项目会引起这么多热烈的兴趣?
其原因主要是执行共管公寓售价比私人公寓优惠许多,便宜约20%以上。而且申请资格和申请政府组屋的相当类似,需要至少一位公民组建的核心家庭且家庭月薪总收入不能超出1万6千新元。公民家庭还可以在购买执行共管公寓时可以享有购屋津贴, 只要总月薪不超出1万2千新元。
能以优惠价格居住在素质好的环境, 而且很有保值与增值的潜能, 让大家都对执行共管公寓爱不释手。况且市场上也不常有执行共管公寓的推出, 所以只要有新执行共管公寓项目推出, 大家一定很热衷报名购买。
执行共管公寓屋主和核心家庭成员是否有居住或拥房限制呢?
执行共管公寓屋主和核心家庭成员从领房起得居住最少五年才可以转售或全套出租, 而且在也不能在这期间拥有或购买其他私人住宅。如果是拥有政府组屋,在入住执行共管公寓前就必须把组屋脱手,但为了让人民有足够时间卖出房子,目前政府允许最迟在执行共管公寓交屋6个月内必须将组屋出售。
如果之前曾有向开发商或建屋局申请过新房或接受过购屋津贴补助, 在购买执行共管公寓时就要付转售抽润 (Resale Levy)。 如果是首次向执行共管公寓开发商或建屋局申请购房, 就无需付转售抽润。 换句话说,第二次申请新房或获得津贴补助的买家必须支付转售抽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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